心得体会的行文方式灵活多样,篇幅可长可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会遇到写心得体会的时候,以下是心得大全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讲座教育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1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2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3
聆听武校长的家庭教育讲座,我颇感收益良多。其中的一个事例,尤其令我感触深刻。
武校长讲到,电力工程队在深山中架设电缆时,由于沟深壑险,把电缆线从一座山梁扯到对面的山梁上去,极为不便。聪明的施工人员就是这样操作的:首先放飞风筝,让风筝落在对面山梁上。然后,把“风筝线”逐渐变得粗起来。当“风筝线”粗到足以承受电缆的重量时,最后顺利地把电缆牵引过去。
这个聪明办法令人拍案称奇,其过程更就是耐人寻味。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风筝线’逐渐变粗”的巧妙过程,细细的风筝线能成功地牵引电缆吗?地球人都知道,当然不能!
可就是,在教育孩子,特别就是在转变差生的过程中,不少教师、家长恰恰忽略了那个让“‘风筝线’逐渐变粗”的巧妙过程,急功近利,简单粗暴,结果自然就是事与愿违。
由这件我联想到自己的一些做法。
初接班这个时,大部分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强,一多半男生长期不交作业……我从每天早晨组织学生搞接力赛跑做起,培养学生力争上游的意识。这种意识,迁移到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班风班貌渐渐好转。鉴于学生不爱学习,我就从读故事书抓起,让学生爱上读书,爱上学习……
总之,办法总会比困难多。前提嘛,就是付出足够的爱心和耐心。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4
从小我们便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便是我们对守法最初朦胧的认识。而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有了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但也许是我们还太稚嫩了,我们可能会禁受不住成长之路上的种种诱惑,这些诱惑往往会使使我们不能分清是非,最后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多,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远离犯罪,做一个真正知法、守法的好学生,我们学校特地为我们组织了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来宣传法律知识。
这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晋原镇派出所的一位经验丰富的警察。他向我们讲述了几个犯罪案例。而犯罪人都是还未成年的花季少年,他们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并在社会不良人员的怂恿下,逃学去网吧、偷钱、打劫,甚至吸毒,或在学校里和别人发生争执,最终大打出手,导致人员伤亡,最终走向监狱……这样的结果不仅意味着自己的青春将会虚废,而且美好的前途也会因此而毁掉。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青少年真的太不应该去犯罪了,带来的可能是一生的遗憾……
这次的讲座使我受益匪浅。有了法律,才会有一个有秩序、充满着正能量的和谐社会。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不能做犯法的事。我觉得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他们禁不住诱惑,抱着“试一试,没什么大不了”的心理,结果却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所以我们要有自控力,不能受不良诱惑的影响,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会对我们的一生都大有益处。
在这美好的青春时节,让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扬帆起航吧!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5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
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_,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
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6
今年的某一天,是我永不能忘怀的一天。一位叔叔为我们石特小学的学生讲了很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应为今天是“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宣教育活动。叔叔讲的有:如何正确认认识骑车?乘公交车须知;爱护公路以及设施;过马路上学、放学要注意什么?我们在生活中要尽到哪些义务?认识汽车的“内轮差”等等。而且还给我们看来关于交通安全的影片。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和我们尽到的义务这两个内容。影片中讲以一个叫隋自强的男孩,今年8岁。一天放学后跟爷爷去买饮料的路上,发现书包落在超市里,就回去拿。但因为这样,发生了车祸,是他的右腿失去知觉的事。当我看到爷爷痛苦的表情,我的心不仅被抽了下,眼泪哗哗的流下。小自强凭借自己的意志力和坚强,最终有所好转。一个8岁的儿童,在最痛苦的时候你,竟一滴眼泪也没流,努力配合治疗。这要有多大的勇气啊!如果是我,早已对生活没希望,更别说勇气,连劲儿都提不起来。他让我认识到交通事故是多么的血腥,多么痛苦,也让我懂得应怎样遵守交通规则。
还有我们在生活中应尽到的义务有:提醒大人们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提醒家人开机动车要带头盔;超载车应尽量不坐;不闯红灯,不跨护栏。我爸爸接我放学时,开着摩托车把我和两个妹妹接回家,已经超载了。而且还没带头盔。我已经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触犯了交通规则,而且很危险,所以我会提醒爸爸以后要带头盔,超载了叫其他人车我或者妹妹。
今天的这堂讲座,让我受益颇多,不仅学会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还记住了一个口诀:左瞧瞧,右望望,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7
16日下午,我校老师有幸聆听了家庭教育专家顾晓鸣老师的家庭教育课。感谢学校给我们这样一个机会,顾老师近两个小时的精彩讲座,让我受益匪浅。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我们如何成为育人专家》。顾老师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终身的老师,孩子的家庭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在讲座中顾老师用许多生动的案例来教育我们,每一个都深深打动了我们的心灵。其中一案例讲的是一位教师的女儿在荷兰留学中自杀,让人触目惊心。刨其根本,就是因为家庭教育的失败。这位母亲在遭遇女儿去世的打击之后,最终选择了坚强面对。更可贵的是这位伟大的母亲,在反省后用女儿的血的事例为自己班里的孩子上了一节特殊的班会课,她告诉孩子们:“成绩不是更重要的,不能判断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要珍惜生命。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我感触很深,反思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我们一直都停留在这一教育的误区中,一味的强调成绩,抓分数,而忽视了教育的核心是育人,作为一名教师,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我要不断地反思,改进自己的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做到顾老师期望我们的:要赏识和欣赏孩子,包容孩子,尊重孩子,使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感谢学校,感谢顾老师给了我这一次成长的机会,我将把顾老师的家庭教育理念贯穿到实际生活中,并渗透贯彻到家长教育当中。
讲座教育心得体会篇8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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