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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房产抵押合同5篇

很多时候为了减少我们的损失,都是要制定一份合同的,大家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双方的当事人是有偿的,下面是心得大全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借款房产抵押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5篇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篇1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_年月日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篇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百xx拾xx万xx元整(¥:x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xxxx市xx区xxxx街xx小区xx号楼xxx单元xxx门。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借款利率:xxxx。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篇3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屋产权号: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位于 的厂房(以下简称抵押物,该厂房登记于 名下的,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厂房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计 个月。

4、借款利率:利息____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付息方式:按 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 元整。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甲方。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将本息还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如果借款主体是个人)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如发生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第四条 抵押人(借款人)房地产抵押

1、乙方自愿将位于 的物业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

2、由于现该物业登记于 的名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述物业的抵押经过 同意,且必须积极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乙方确认该抵押物虽挂名在 的名下,但其是属于乙方所有的财产,若由于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顺利实现债权,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券、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一方到期款请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费等费用。

5、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灭失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甲方无法行使抵押权的物业进行抵押,应负赔偿责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一昂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____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盖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邓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条款意义确认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双方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

(1)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篇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房产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房产证

2、抵押:借款人将房产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元整(小写:元)。

2、本合同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5%。

2、贷款从提款日起息,利息以每月3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

第五条房产证的抵押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房产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4、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2、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5‰的罚息。

(2)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房产抵押合同篇5

立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_________‰,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_______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如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订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买该房产价值之全险,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特别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火灾及天灾之损失,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订明承押人之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规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有关文件,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抵押人与承押人的权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利: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_________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利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_________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八、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附件

附表(一) 抵押人资料

附表(二)房产摘要

附表(三) 分期付款明细表

抵押人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并承认收妥该笔贷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____(盖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____(盖章)

银行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盖章)

公证处见证人签章: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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